就有人欲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基層人大代表一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日前表示,我國的縣鄉人大代表候選人,只有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和選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經討論、協商或經預選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請看新華社的報道:
China said Wednesday that there is no such a thing as an "independent candidate," as it's not recognized by law, amid ongoing elections starting this year of lawmakers at the county and township legislatures.
全國人大周三表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將在今年展開。
上面報道中的independent candidate就是“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一說,源自于西方選舉制度,就是不代表任何黨派參選的候選人。中國選舉法規定,縣鄉人大代表候選人首先要被提名為deputy candidate(代表候選人),然后被確定為official deputy candidate(正式代表候選人)。
候選人要獲得constituency(選區)內多數人的認同,有的還要經過preliminary vote(初步投票),才能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所有的campaign activities(競選活動)都必須在electoral committees(選舉委員會)組織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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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網英語點津 陳丹妮,編輯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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