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以來,湖北省CPI指數連續 4個月超過 5%以上,低收入群眾生活受到影響。昨日,省物價局宣布,湖北省將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以下簡稱“聯動機制”),當該月的CPI漲幅不低于4%時啟動,并于6月1日起實施。
五類人群可領臨時補貼
據悉,“聯動機制”的保障對象包括享受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具體的補貼標準為,本地同期人均低保標準(或五保供養標準或失業保險金標準)×CPI月度同比漲幅。
物價局人士稱,價格臨時補貼按月計算,與現行最低生活保障金、農村五保供養金、失業保險金和優撫人員撫恤補助金同渠道、同步發放。各地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標準,但不得低于以上規定。
低保標準適時上調
據透露,臨時補貼的發放隨著“聯動機制”的啟動一并執行,不需要走其他程序。
連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達到6個月時,各地需同幅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具體標準為:前6個月CPI指數的實際漲幅,乘以6個月低保金的平均值。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自新的城鄉低保標準施行之日起,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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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臨時補貼發放標準
當CPI月度同比漲幅達到4%至5%(含5%)時,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每人每月補貼標準為中心城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即30元;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每人每月補貼標準為中心城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即15元。
當CPI漲幅高于5%時,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每人每月補貼標準為中心城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1%,即40元;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每人每月補貼標準為中心城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4%,即21元。
來源:楚天金報 編輯:于姝楠